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档案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到学院实地督查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归档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等2个学期的专业课课程档案。
二、督查内容
督导员根据课程考核方式对课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督查。
考核方式 |
序号 |
档案材料清单 |
考试 |
1 |
授课计划 |
2 |
课程考试试题 |
3 |
课程考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
4 |
修课学生名单及考勤记载表 |
5 |
课程成绩单(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
6 |
考试答卷 |
考核 |
1 |
授课计划 |
2 |
课程论文评分标准/实验报告评分标准 |
3 |
修课学生名单及考勤记载表 |
4 |
课程成绩单(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 |
5 |
课程论文/实验报告 |
三、工作安排
1. 5月3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员和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按照课程档案督查工作要求,到相关学院实地检查课程档案归档情况。
2. 6月10日前,各学院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研究生院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如对反馈的问题有异议,由学院以书面形式提交情况说明。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课程教学档案自查工作,完善课程档案的过程管理,按照归档目录整理好课程档案,以备检查。请积极配合督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2.督导员和研究生助理要按照工作要求,主动和学院协商好实地督查具体时间,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做好工作记录,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及时报送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