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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13和2014年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3年申请延期结题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见附件2)

2014年批准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见附件3)。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请结题的项目组需填写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4),需有研究成果复印件,详参见《办法》第五章及所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

2. 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向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见附件5),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

3.2013年度立项的教改项目,此次需参加结题,对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结题形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6月5日前,将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研究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学院汇总后和电子文档一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632室,联系人:胡老师 88661395)。

研究生院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验收结题。6月9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举行结题项目报告会(项目负责人准备5-8分钟的PPT材料进行汇报),并根据各项目《立项申请书》提出的目标,对照《办法》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及考核。

研究生院

201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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