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使形成优良教风、学风和育人环境,根据《湖北大学教学督导员工作制度》(校教字[2012]6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启动我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愿意承担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长期从事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
3.治学严谨,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或离开教学岗位不超过10年。
二、工作程序
1.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由各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填写推荐表(附件1),由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4月20日之前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632室)。
2.研究生院评审。
3.学校审定。
三、相关说明
1.研究生教学督导员由研究生学院推荐,学校遴选和聘任,聘期为三年。
2.在聘期内,教学督导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辞聘申请;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学校有权解聘。
附件: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学院: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
职工 工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校 教龄 |
所授主干 课程(原从事管理工作岗位) |
是否 退休 |
本人是否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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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