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08]13号)规定,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刘诗贵等6人的博士学位授予事宜,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授予刘诗贵等6人博士学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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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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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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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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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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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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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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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社会的探索——罗素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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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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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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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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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往与大学生道德修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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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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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恺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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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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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州文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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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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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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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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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管理学视角的近代中国展览会研究(1851-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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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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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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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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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核生物内含子进化研究及特发性基底节钙化果蝇研究模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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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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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新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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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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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基芳香烃双官能团“一步”高选择性催化全加氢制备脂环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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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异议期(2015年12月15日到2016年3月14日)。如对授予上述人员博士学位持有异议,请与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部门: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8661251
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